1. 多位作者和工作单位,用序号对应标注。
2. 图和表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排序,并在文中予以提示,图名在图下方,表头在表的上方。如:在第一个图下面写“图1×××”,文章中对应部分写“如图1所示”。表上写“表1×××”,文中对应部分写“见表1”。
3. 各级标题号一级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再下级可以用“(1)”、“1)”。
4. 数字用法:凡是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5. 参考文献:稿件中参考文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条,并在文中标注。若引用未标注,一律视为抄袭;未注明参考文献,一律退稿。
参考文献:格式请参照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表达方式如下:
i.[期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ii.[书籍]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