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国家标准委启动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活动

【新闻】国家标准委启动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活动


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出《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征集通知》)和《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示范征集通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2017年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活动。

 

国家级服务业

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

《试点征集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提升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向各地区征集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创建要围绕提高服务业比重、提升服务业水平、推进服务业改革发展和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的发展目标,结合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特色领域及优势产业,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企业为主、有序实施”的总体要求开展。试点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以下分别简称试点企业、试点行业、试点区域)。

 

试点基本条件如下:

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当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2.开展试点的行业应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在地方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有较大比例。

 

3.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

 

4.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内的主要服务企业应当自愿参与,参与试点的企业数不得少于本行业或本区域内服务企业总数的50%。

 

 

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3.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其他行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4.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5.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试点征集通知》提出,试点申请由试点区域、试点行业、试点企业自愿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一受理试点申请。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原则上要以省级试点项目为基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本地区的实际和政府工作重点统一受理试点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清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

 

国家级服务业

标准化示范项目征集

《示范征集通知》表示,为巩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成果,推广试点成果经验,加强服务标准制定,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与提质增效,根据《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向各地征集2017年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以优秀典型带动并促进服务业标准化整体水平提升。

 

《示范征集通知》明确,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在已通过评估合格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中择优确定,基本要求如下:

 

1、通过试点评估。示范项目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合格时间达到1年以上。通过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完善,各类标准有效实施,标准化社会经济效益良好,顾客满意度持续提升。

 

2、具有典型特色。示范项目应在全国、地区或行业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聚集效应的区域性示范项目参与服务企业(单位)数达区域内同类型服务企业(单位)总数80%以上。


3、持续政策保障。示范项目所属领域应为国家政策或产业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项目的标准化工作要求已纳入单位或当地发展规划,出台了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4、规范诚信守法。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规范、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等。

 

根据《示范征集通知》,示范项目由承担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示范项目申请,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示范项目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国家标准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推荐公文、项目清单等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示范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确定示范项目名单,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1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标准委公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