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美国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学术】美国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为提高制造业竞争能力,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组织实施了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MEP),设立制造业拓展中心向制造业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本文通过对美国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为构建我国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模式提出意见建议。

关键词: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政策启示

 

 

1 引言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是政府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的有力支撑,是实施国际贸易政策的重要内容。如何加强质量技术基础体系统筹协调,深化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融合互动,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组合效能,为企业提供综合的一站式服务,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项共同话题。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措施,配备专项资金,委托专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咨询服务。下面就其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2 美国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实施情况

 

2.1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直属于美国商务部,其职能包括计量、检验检测、标准等,通过维护和改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协调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活动,使质量技术基础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得到最大化,创造有利于创新和技术信息传播的商业和政策环境。作为美国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的牵头部门,NIST在1989年首次开展了制造业技术项目,并率先在南加州、俄亥俄州和纽约建立制造业拓展中心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业务支持,1998年该项目正式更名为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Manufacturing Extension Par tnership, MEP)。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发展至今,通过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制造业竞争能力,促进美国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2.2 组织机构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的组织机构可分为NIST MEP、合作伙伴和区域办事处3个部分,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三位一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结构关系如图1所示。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关系

 

(1)NIST MEP

NIST MEP负责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造业拓展中心的创建管理、资金分配、业务拓展、绩效评估等。联邦机构对总部提供关键性的资金支持和政策鼓励。MEP咨询委员会是NIST MEP外设的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从国家视角对工业发展和MEP计划实施提出指导规划和实时建议。

NIST MEP的机构设置和领导人员如图2所示,各机构职能分别为:

金融管理与中心运营办公室,负责MEP计划的金融预算及制造业拓展中心运营的财务管理;

外联与绩效评估办公室,负责外联工作、市场营销、行业研究和MEP计划绩效评估工作;

业务与伙伴关系办公室,负责MEP计划的应用开发、合作关系发展以及系统部署等工作;

系统学习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制造业拓展中心的管理和学习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人员分配及员工薪资福利等工作。

 

2NIST MEP组织机构


(2)合作伙伴

MEP计划的合作伙伴来自3个方面:一是国家合作伙伴,包括环境保护部、国防部、劳工部等相关部门;二是州政府,与美国50个州和波多黎各建立合作关系筹建当地的制造扩展中心,向该州制造商提供直接援助,同时与州内的其他组织合作包括大学、社区学院和经济发展组织等,以协助中心为美国工业企业提供直接援助;三是地方合作伙伴,制造业拓展中心与许多专业和行业协会合作,其中包括全国制造商协会,制造工程师协会,加工技术协会和美国机械制造商协会等。

(3)区域办事处

区域办事处包括制造业拓展中心及其下设的服务点,制造业拓展中心以签订协议等方式与技术/管理机构合作并设立为下属服务点,为当地制造业企业提供直接援助。目前,已认证建立的制造业拓展中心达60多个,遍布美国的50个州和波多黎各,具有近600个服务点,约1,300名现场工作人员担任可信赖的商业顾问和技术专家,服务全国各地的制造业企业,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性网络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帮助企业有策略地规划和实施业务增长机会,切实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3 政策保障

1988年,美国出台《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案》,首次正式提出联邦机构应肩负起技术的商业推广职责,建立制造业拓展中心,中心的运营成本由联邦政府与主办机构分摊,并于1989年率先在南加州、俄亥俄州、纽约3个地区建立了制造业拓展中心。1993年,美国实施的《技术再投资计划》为民用工业(包括中小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给予了资金支持。2009年和2010年,美国先后公布了《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和《制造业促进法案》,政府将“重振制造业”和“出口倍增”作为政策目标,帮助制造业企业提高竞争地位,确保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美国制造业企业的竞争优势,以打造美国强大的制造业基础。这些政策的陆续出台,在国家层面为开展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提供了政策保障,逐步建成可以满足制造商需求的全国性的服务网络,形成一个完整、可持续的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发展框架。

 

2.4 专项资金

(1)资金预算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联邦政府经费、州政府/地方政府经费、制造业拓展中心有偿服务收入和企业行业资助的其他经费,其中联邦政府经费最为稳定,并有效带动了其他主体资金的投入。以2012年为例,联邦政府的资金投入超过1亿美元,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接近3亿美元,制造业拓展中心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了广泛的技术服务和其他资源支持,带动企业投资26亿美元。从1989年至今,联邦政府对MEP计划的资金投入从未间断,并且其资助额度不断提高,支持情况如图3所示。资金渠道的畅通及资金的有效供给,为美国能够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奠定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联邦政府对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的资金投入情况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的优势,不是从头创建产品和服务计划,而是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意识教育、项目合作等方式,将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中的优势技术资源,包括质量管理、技术能力、能源与环境等各类信息和资源进行重新的整合与分配,提供给各类制造业中小企业。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的总预算大约是3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一是由联邦政府提供,其余来自州和其他行业。2013年,联邦政府贡献了123亿美元,其中超过四分之三直接资助了制造业拓展中心,联邦资金分配情况见表1。

 

表1 2013年度联邦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

百万美元

占总计百分比

制造业拓展中心

93.5

76.0

战略竞争

3.9

3.2

支持中心

11.4

9.3

方案要求/管理支持

集中化 MEP 系统支持

3.2

8.2

2.6

6.7

MEP 员工工资福利

7.8

6.3

其他开销

0.9

0.7

NIST 开销

5.5

4.5

总计

123.0

 

 

(2)成本分摊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实施至今,制造业拓展中心运营成本的分摊结构和分摊比例一直备受关注。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实施初期,联邦资金和非联邦资金的分摊比例是1:1,即对1美元的非联邦资金的投入(包括州政府、地方政府投入的资金和企业行业的捐助资金)补贴1美元的联邦资金。1990年技术管理法-商业贸易修正案中提出制造业拓展中心成本分摊比例的方案,当中心运营超过6年便停止对其进行联邦资金援助,详情参见表2。

 

表2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成本分摊情况

制造业拓展中心运营时间/

联邦资金占比/%

1~3

50%

4

40%

5~6

33%

 

根据制造业拓展中心多年的运营经验表明,为中小型制造业企业提供帮助的制造业拓展中心,仅依靠有偿服务的微薄收入和其他非联邦资金的支持无法持续的运行。1998年,国会通过立法改变了上述的成本分摊计划,针对运营超过6年的制造业拓展中心,将继续提供联邦资金支持,资金占比为33%。

 

2.5 组织运行

(1)管理模式

由于地域差别、合作伙伴差异和承担/主办机构的不同,制造业拓展中心在管理结构和经营策略差别较大,呈现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一是主办机构为非盈利性技术机构,该技术机构与其他组织合作建立伙伴关系,包括州政府、学术机构、经济发展组织等;二是主办机构为州政府,州政府组织当地技术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以纽约为例,该州定期对10个非营利组织进行竞争性奖励,以此服务州内的制造业企业;三是主办机构为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与国家技术机构合作,依靠国家技术机构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资源。

(2)服务内容

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从技术进步、供应商开发、可持续发展、劳动力和持续性改进等领域通过全国性的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包括:技术和标准学习、六西格玛、TRIZ、质量标准、精益管理、企业转型体系、销售和市场体系、工程服务、战略工具、安全体系等。

(3)专家队伍

制造业拓展中心汇集了全国各行各业的技术与管理专家,分布在各个州,直接与当地的制造业企业一起工作,根据企业的核心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战略咨询、业务连续性计划、精益质量管理、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与技术支持。


 

3 启示

 

美国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从国家战略的层面突出强调了质量技术基础“硬件设施”和“软件要素” 的整体融合和协同发展,共同发挥支撑聚合效应,通过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水平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满足参与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的需求。同时,联邦政府相对稳定的专项资金投入,有效推动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私人部门等其他主体资金投入的积极性,为企业提供广泛的技术服务,带动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目前,在我国多地都在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模式上进行了探索尝试,并总结出很多好的经验与做法,为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质量技术支撑。但与美国的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实践经验相比,我国的“质量技术基础”概念才刚刚叫响,相关工作才刚刚起步,缺乏国家、省级层面对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和市场的双向协调机制也并未建立。当前我国十分有必要在借鉴美国成功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整合我国质量技术基础信息资源,加快质量要素间相互融合,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加快质量供给创新、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具体建议如下。

 

3.1 研究制定国家层面质量技术基础发展规划

党中央和国务院强调经济发展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部署加快建设质量强国,颁布实施了《中国制造2025》《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等一系列国家战略规划,为今后推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指明了方向。质检总局也把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作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部署的有力抓手,作为质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正在加紧部署落实。而较之美国,我国对质量技术基础的理论体系、内在关联、作用机理、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相关研究才刚刚起步,缺乏在国家或区域层面对质量技术基础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当前,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制定中国版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发展计划》,为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显得十分必要。

 

3.2 设立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专项基金

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特点,需要有坚实的质量技术基础资金作为保障,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解决,政府应当承担引导责任。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NQI协同服务专项基金,并探索引入社会配套资金,加大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同时,推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制定和落实质量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等财税政策。

 

3.3 创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基地

推动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重点在创新,要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共同努力,以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作为切入点,推动技术、品牌、质量、计量、标准等质量技术基础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模式。对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作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的区域,授予“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基地”称号,并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3.4 推动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第三产业发展

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作涉及部门多、行业广,协调难度大,仅靠某个技术机构单兵作战、“兼职”开展工作,是远远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开展需要的。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专职”质量技术基础第三方服务机构,充分利用质检系统现有的公共资源,并将其他检测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业集团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增强服务的灵活度,降低投入成本,推动质量技术基础第三产业的发展。

 

 

4 结语

 

美国在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建立和完善我国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提供很好的借鉴作用。目前,我国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地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工作也尚处于探索与尝试阶段。我国应总结各地典型做法,探索建立一套具有推广意义的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路径和推广模式,以点带面示范推广,不断促进企业、行业、产业聚集区转型发展,促进质量品牌提升。

 

基金项目

本文受中国工程院2016年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6-ZD-01-04)资助。

 

作者简介

冯 蕾 黄菊秀 刘红喜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冯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程师,研究方向为质量管理。

 

参考文献

 

[1] Eliza Eddison. Survey of Federal Manufacturing Efforts[R]. Washington, D. C. : MIT Washington Office, 2011.

[2] Shapira P, Wessner C W. 21st Century Manufacturing: The Role of The Manufacturing Extension Partnership Program[R]. NRC, 2013.

[3] MEP Advisory Board. 2015 Annual Report[R]. 2015.

[4] U.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Factors for Evaluating the Cost Share of Manufacturing Extension Partnership Program to Assist Small and Medium-Sized Manufacturers[R]. GAO. 2011.

[5] Gary Yakimov, Lindsey Woolsey. Innovation and Product Development in the 21st Century[R]. MEP Advisory Board.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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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标准科学》201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