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系列之四:制定原则

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系列之四:制定原则


校园安全标准既要遵循“简化、统一、协调、最优化、前瞻性、适用性”等标准化基本原理和工作原则,又要结合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特点,在制订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安全第一 安全是学校头上的红线,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因此在校园安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管理工作视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完善各个环节,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当安全与性能、效益等产生冲突的时候,其他各项工作要让位于安全,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绝对服从, 这样才有利于学校的长治久安。 2预防为主 海因里希法则告诉我们事前预防比事后处理更有意义。因此标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强制作用,引导教育部门下沉管理重心,通过对照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3系统思维 学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既有规范的主体、规范的对象,也有规范的方法和规范的内容,既要保证规章制度完善、人员状态良好、设施设备可靠、场地合理安全,又要保证防护设施到位、应急措施完备,这些复杂的因素就要求在制定安全标准时必须运用系统思维进行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危险源和彼此的互相作用,确保校园各要素在安全的前提下协调一致,整个安全系统运转顺畅。 4科学借鉴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非常重视校园安全的标准化管理,有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各地也有不少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通过等同采用、修改采用、非等效等方式,适当借鉴并充分吸收,可进一步丰富校园安全标准的内容,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